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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系列报道——膨胀的虚荣 泛滥的贪欲

作者: 救护大队   发布日期: 2025年01月24日   来源: 矿山救护大队

2013年,23岁的山东小伙王万里本科毕业,考入了蓟州区人民法院,被分配在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。因为自幼家境贫寒,在油田子弟中经常遭人白眼,让人瞧不起,参加工作后他对外宣称自己是油田子弟,祖辈和父辈都在胜利油田工作,特别是姥爷,曾担任油田下属某公司的党委书记;还称自己曾就读于中国石油大学,成绩优异的弟弟正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读书。实际上他就读的大学是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,其实是个三本学校。父母的境况接近下岗职工,弟弟连北京都没去,只在山东读了一所专科学校。不仅如此,展示社交关系则也是他自我吹嘘的一种方式,到法院工作后,王万里因工作关系与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所接触,他也经常和人谈起自己和某某单位熟人的交情。“实际上,他根本不认识什么‘大领导’,有些所谓熟悉的人,可能只有一面之缘。”一些同事回忆称。

很快,王万里就找到了“权为己所用”的机会。2015年1月底,他从民事审判庭调任执行局。工作还不满一个月,就在执行款上大动手脚,从一位被执行人公司账户扣划了26万元,转手将其中的24万元据为己有,并为父母购买了一辆帕萨特,当年春节就开回了山东老家。调任执行局后,头脑灵光的王万里很快掌握了执行案件的操办流程。与民事审判庭的工作不同,在执行局,王万里经常要与案件当事人密切接触。有的当事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私下时不时就给他送烟送酒,几乎天天都有饭局等着他。看到一些民营企业老板住别墅、开豪车、用奢侈品、吃高档餐,王万里感到自己的外表比较寒酸,融不到老板的圈子里,而眼前灯红酒绿的生活又让他如痴如醉,羡慕不已。这段时间的“大开眼界”促使王万里的消费观念快速发生转变。他认为,“体面的工作当然应该与富裕的生活挂钩。自己有着公务员的好工作,但生活品质却远远不如来巴结奉承的老板。如果穿着打扮高端些,至少外表上与有钱人的差距就不会那么大。”可是,老板们一件衣服、一双鞋,就抵得上王万里一个月的工资,心有不甘的他,决定将手伸向案件执行款。

在当时的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,当事人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和执行干警对案款的处置权,使得案件当事人都围着执行干警转。执行款先给谁、后给谁、给多少、怎么给,甚至给不给,很多时候都是执行干警说了算,这就给了王万里作案空间。法律专业毕业的王万里,工作第一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,还曾凭借突出表现,获得了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、天津政法系统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。贪污、挪用公款是违法犯罪行为,他不是不知道。用他自己的话说,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罪是如何规定的,他“心里像明镜一样”。

但是,王万里对法律却没有一丝敬畏,以为在法院工作就是进了“保险箱”,入职宣誓时“恪守法官职业道德、遵守法官行为规范”的承诺,也早已被他抛之脑后。作案之初,他就计划好先将钱款挪出来,只要自己使用且在一定期限内归还,就不会入刑。由于每一次挪用都没有人发现,王万里再没有想过归还的事。在奢侈消费的诱惑下,他从侥幸逐渐到放纵,理所当然地将一笔笔执行款收入囊中。在他心中,法条不但没有变成个人行为的有效约束,懂得裁判标准的他反而在违法犯罪的边缘一次又一次试探,最终突破底线。

2018年3月,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双方私下达成和解,被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,欲将此前缴纳的执行款要回,王万里挪用公款的事情终于暴露了。此后,无论是法院监察室找他谈话,还是留置初期面对办案人员,只要是没有查实的内容,王万里都予以否认,不配合组织的调查。直到一项一项证据摆在面前,他才承认了违法犯罪行为,开始对自己知法犯法的严重错误有所反思。

王万里在忏悔书中写道:因为自幼家境贫寒,在油田子弟中经常遭人白眼,让人瞧不起,我自小在心里就种下了一颗要过上富人生活的种子。到执行局工作后,我渐渐在周围的“高端朋友圈”里迷失了自我,并在发现相关管理制度的漏洞后,很快动了贪念,抛弃了当事人利益、纪律要求和法官形象,有时还觉得自己很高明,做起来得心应手、游刃有余。2015年春节,我开着新买的帕萨特回家过年,看着父母那种自豪和满足,觉得自己让父母在别人面前抬起了头。体验到利用职权变现的“曼妙快感”后,享乐代替了务实,虚荣一度膨胀到极致。就在我暗自庆幸操作手段十分巧妙隐蔽之时,法院领导找我询问几笔执行款的去向,我仍企图避重就轻、瞒天过海。直到被监委留置,我才大梦初醒。我的所作所为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,背离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初衷,更严重损坏了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。

最终,因贪污公款54万余元、挪用公款55万余元,王万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,并处罚金30万元。